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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開業實務還是待審。下面的條文連結可以往下查,但在標成已審之前,不要把它當成法律、稅務、勞保或健保建議。

資本額沒有最低門檻,股款仍要會計師查核

公司法已廢除公司最低資本額,但設立登記的資本額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部分特許行業另有規定。

最後查核日
2026-10-17
驗證等級
官方文件
審稿狀態
待審
頻道
開業實務

一般公司沒有法令上的最低資本額。設立時的資本額仍要會計師查核,可在登記後 30 日內補送;變更登記則要先查核。

做了什麼

查最低資本額還在不在,以及資本額要不要會計師看。

行政院 98 年 1 月 22 日的新聞寫,院會通過經濟部所提公司法修正草案,廢除公司設置最低資本額制度。臺北市商業處問答(頁面標資料更新 113 年 6 月 5 日)寫:公司設立登記已廢除最低資本額之限制,並註明總統 98 年 4 月 29 日令暨經濟部 98 年 4 月 30 日函,修正公司法第 100 條及第 156 條。同一則問答接著寫,依公司法第 7 條暨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股款證明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投資臺灣入口網寫:臺灣已取消公司最低資本額規定,除部分特許行業外,公司資本額只要足夠支應合理的開辦成本即可。同頁也寫,資本額在新臺幣 5 億元以上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申請設立登記,未達 5 億元依所在地向直轄市政府或商業發展署(臺灣省及金門、馬祖部分)申請;園區另有主管機關。頁面沒有把特許行業逐項列完。

公司法第 7 條,這次讀到的文字是: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應於申請設立登記時或設立登記後 30 日內,檢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文件。公司申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查核簽證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第 1 條寫,本辦法依公司法第 7 條第 3 項訂定。辦法要求公司編資本額變動表及相關附表給會計師查核資本額是否確實。

結果

一般行業不能再用「法令規定至少要多少資本」來回答。設立登記的資本額仍然要會計師簽證文件,時點是申請時或登記後 30 日內。資本額變更登記則是先簽證再申請。

本篇不寫建議資本額。開辦成本夠不夠,是你的現金和會計師查核的事,不是一個通用數字。

要注意

「沒有最低資本額」不等於資本可以登記了卻沒有把錢或得出資的財產準備好。簽證看的是資本額是否確實。

特許行業的最低資本,投資臺灣入口網只寫「部分特許行業」,沒有在這次讀到的段落裡給完整清單。你的行業若要許可,先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要用這篇排除。

臺北市商業處問答仍寫「股款證明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法第 7 條對設立登記寫的是申請時或登記後 30 日內檢送。兩句的時點不要混成一件事。送件前以你收到的表格和當時條文為準。

可複製的 prompt

你是資本額條文整理助手。只根據我貼上的公司法第 7 條、臺北市商業處問答、投資臺灣入口網句子作答。不要建議一個「比較好看」的資本額。

請分成:
1. 最低資本額還在不在
2. 設立登記的簽證時點
3. 變更登記的簽證時點
4. 條文明確排除或另外處理的行業(若我貼的句子只寫「部分特許行業」而沒有清單,就寫「清單未附」)

原始出處

常見問題

現在開公司還要 50 萬或 100 萬資本額嗎?

臺北市商業處問答寫,公司設立登記已廢除最低資本額限制,並指向 98 年修正公司法第 100 條及第 156 條。投資臺灣入口網寫,除部分特許行業外,資本額足夠支應合理開辦成本即可。

資本額很低就可以不用會計師嗎?

公司法第 7 條沒有寫一個免簽證的金額門檻。設立登記的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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